讲员

戴枫媚女士

大中华区管理合伙人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戴律师擅长处理与中国相关的跨境争议、亚洲区域性争议,以及争议性监管事宜。业务范围涵盖各类商业纠纷和监管事宜。她曾为亚洲、欧洲和美国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商业客户(包括金融机构和能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在根据各种规则审理的仲裁和法院诉讼案件中出任辩护律师并出庭辩护。担任SIAC及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并根据国际商会的规则担任紧急仲裁员。戴律师能操流利马来西亚和印尼马来语、普通话、粤语和英语。她是香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的仲裁员及经审裁处认可的调解员,并在英格兰,威尔士及香港拥有执业律师资格。戴律师常驻香港,但也经常在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和北京办公室工作,以执行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领导三个大中华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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